位於中環炮台里的「前法國外方傳道會大樓」位置居高臨下,是最早來港傳教的法國教會。前身是建於1843年的「莊士敦樓」,為首兩任港督砵甸乍和戴維斯的居所,可謂第一代港督府,也是本港第一批英國殖民地建築。於1989年被列為法定古蹟。
1915年法國外方傳道會購入「莊士敦樓」,更名「法國外方傳道會大樓」,並進行改建,加建了一個小禮拜堂。以花崗石和紅磚建築而成,北面加建了一個圓拱頂小禮拜堂,是愛德華時代的新古典風格。樓高三層,內有地窖及角樓,作為教會的行政總部,工程於1917年完成。
香港日治時期即「三年零八個月」期間(1941-1945),日軍曾經佔用大樓為日本憲兵總部。直至1945年8月日軍投降,當時香港布政司詹遜(Franklin Charles Gimson)於大樓成立臨時政府總部。
大樓曾多次易手,紀錄了其教會一百多年來在香港和中國內地的宣教歷程。1953年政府回購大樓後,建築物先後用作教育司署、維多利亞地方法院、最高法院及政府新聞處等,1997至2015年間曾用作香港終審法院。
大樓外部仍保留法國外方傳道會的會徽,而內部仍可見當年所使用的壁爐,外牆上仍保留著一塊大石碑,標記著是次改建工程的完工日期。大樓背後有一個安放聖像的壁龕,見證了大樓曾作為宗教用途的歷史,後成為「保育中環」八個項目之一,進行活化工程。
大樓與聖約翰座堂中間的和平柱 (歐戰和平紀念碑),紀念第一及第二次世界大戰的死傷者。
前法國傳道會大樓 (前終審法院)
地址|香港中環炮台里1號 Central, Hong Kong
交通|從港鐵中環站D1出口,沿畢打街前往皇后大道中,再由皇后大道中轉入炮台里。
開放時間|不對外開放
費用|全免
圖片及資料來源|香港終審法院官網,香港旅遊發展局官網,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發展局官網,圖說香港歴史建築,1897-1919,古物古蹟辦事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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